三委发〔2016〕4号
关于王广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村(社区),镇属各部门:
经三坑镇2016年3月25日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:
任王广华同志为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;
拟任曾剑锋同志为中共三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副书记,兼任监察室主任,报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、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;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、农综改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任赖伟明同志为工会副主席,兼任乡村公路养护办公室主任,免去其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;
任欧艳丽同志为妇联副主席,免去其工会副主席职务;
任潘迪锋同志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,兼任镇新闻发言人;
任蒙学泽同志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;
任温暖同志为经济服务办公室副主任;拟免去其共青团三坑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,报共青团清远市清新区委员会批准;
任周永玲同志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,兼任农综改办公室主任,免去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、计生协管队队长职务;
任米映图同志为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,兼任扶贫“双到”办公室主任、农综改办公室副主任;
任温庆辉同志为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,兼任行政执法队队长、城监中队队长,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任潘建忠同志为安监站副站长,免去其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、扶贫“双到”办公室主任、屠办主任职务;
任杨鉴联同志为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副主任;拟免去其中共三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副书记、监察室主任职务,报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、中共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;
任潘永强同志为农综改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其行政执法队副队长、城监中队队长职务;
拟任陈丽莉同志为共青团三坑镇委员会副书记,报共青团清远市清新区委员会批准;
任潘智勇同志为城监中队副队长;
任胡金流同志为城监中队副队长;
任陈志钧同志为车队副队长,免去其车队队长职务;
王浩华同志兼任屠办主任;
何卓明同志兼任车队队长;
免去伍秀琼同志妇联副主席职务。
免去潘钊桂同志安监站副站长职务。
中共三坑镇委 三坑镇人民政府
2016年3月29日